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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医疗律师谈阴式手术纱布遗留感染事故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量:5|来源:大象康法
医疗事故律师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需要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本文将以“岚县医疗律师谈阴式手术纱布遗留感染事故”为例,详细说明案情经过、法律依据及解决途径。案情概述患者李女士(化名)因盆···
岚县医疗律师谈阴式手术纱布遗留感染事故


医疗事故律师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需要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本文将以“岚县医疗律师谈阴式手术纱布遗留感染事故”为例,详细说明案情经过、法律依据及解决途径。

案情概述

患者李女士(化名)因盆腔疼痛、阴道异常分泌物等症状,于2023年5月到岚县某医院就诊。医生建议进行阴式手术治疗。术后第3天,李女士出现高烧、下腹部疼痛等症状,随后因感染加重住院治疗。经检查发现,手术遗留纱布导致感染,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取出纱布。整个过程给患者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医疗纠纷中的关键问题

术前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本案中,医院是否履行了术前告知义务?是否存在手术风险未充分说明的情况?

医疗操作规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医疗服务。本案中,遗留纱布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医院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术后病情监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本案中,医院在术后是否尽到了合理监测义务?是否因未及时发现纱布遗留导致感染加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患者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尽到诊疗义务的,视为有过失。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患者可与医院协商,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医鉴委鉴定:若协商未果,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法院诉讼:如鉴定结果明确医院责任,患者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律师的作用

在处理此类医疗纠纷时,专业医疗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法律解读:帮助患者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医院责任。

医疗行为分析:通过分析病历、手术记录等证据,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协助协商与诉讼:代表患者与医院协商,或代理患者提起诉讼,维护患者权益。

结语

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医学知识,患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医疗律师的帮助。律师将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帮助其获得合理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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