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量:7|来源:本站
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一、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是什么
若医疗事故已经被官方确认为事实,那么卫生行政部门将应医疗事故争端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展开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的调解程序。
在进行调解时,我们必须遵循当事人自主协商的基本原则,并且所有的赔偿金额的计算都应该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来进行。
如果经由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并签署调解文件,意味着调解成功,双方应当尽量执行该协议;
但是若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在签订调解笔录后有一方当事人毁约,那么卫生行政部门将会停止调解,并且不再对此类事件进行处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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