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量:162|来源:本站
1.民事责任:
在诊疗活动中,若医疗机构或者其在职员工由于过失而使患者遭受伤害,则该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类责任的认定往往基于合同责任或非合同责任两大类别,具体情况还需视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定。
2.行政责任:
若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情节轻重,对医疗机构进行警告处罚。
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勒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同时,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也有权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并可能要求其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
若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以上即为法律层面上针对医疗事故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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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怎样进行
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和顺序依循以下规定:
在任何案件中,首先是由进行相关治疗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来启动鉴定流程,同时也可以选择双方共同协商后决定向负责处理此类事务的医学会提出申请。
然后,医学会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正式送交至移交给他们处理这个案子的卫生行政部门。
经过该卫生行政部门的慎重考虑以及全面审核,如果其认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规定,那么便应该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第一时间送达给申请方的两位当事各方。
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医学会则应直接将这份鉴定书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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