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常见问题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事项有?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量:196|来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事项有?现今,医患关系比较紧张,一旦医患双方发生了一点纠纷就会被推到舆论焦点,就会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特别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主要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解决医疗事故的过程中···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事项有?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事项有?

现今,医患关系比较紧张,一旦医患双方发生了一点纠纷就会被推到舆论焦点,就会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特别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主要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解决医疗事故的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下面大象康法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事项有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争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向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即复查,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大象康法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医疗事故鉴定
上一篇: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下一篇:医疗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