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大象资讯 >> 医疗纠纷地区词

临县医疗律师谈宫腔镜手术子宫穿孔肠瘘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16|浏览量:7|来源:大象康法
临县医疗律师谈宫腔镜手术子宫穿孔肠瘘:一起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思考作为一名医疗律师,我经常接到关于医疗事故的咨询,其中宫腔镜手术导致子宫穿孔甚至引发肠瘘的案例并不少见。这类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能带来难···
临县医疗律师谈宫腔镜手术子宫穿孔肠瘘

临县医疗律师谈宫腔镜手术子宫穿孔肠瘘:一起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思考

作为一名医疗律师,我经常接到关于医疗事故的咨询,其中宫腔镜手术导致子宫穿孔甚至引发肠瘘的案例并不少见。这类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能带来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本文将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析此类医疗纠纷的处理要点。

一、案情概要

近年来,笔者承办了一起因宫腔镜手术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患者李某因不孕症到当地某医院就诊,医生建议进行宫腔镜手术以检查并治疗可能存在的子宫内膜息肉。手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子宫穿孔,穿孔处与肠道发生粘连,最终形成肠瘘。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住

院治疗数月仍未能完全恢复。

二、法律适用要点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医院的过错具体表现为:

手术风险告知不充分:术前未详细告知宫腔镜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子宫穿孔的严重后果。        

手术操作不当:术中未能准确判断解剖结构,导致子宫穿孔。        

术后处理不及时:出现穿孔后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延误治疗导致肠瘘发生。        

(二)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当时的医疗水平尽到诊疗义务。"本案中,医院的诊疗行为明显低于医疗标准,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患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均应由医院承担。

(三)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在本案中,律师通过调取手术记录、影像资料、术后病历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明显过错。通过医学专家证言,证实了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律师的专业价值

在处理此类医疗纠纷时,专业医疗律师的作用尤为重要:

专业判断:准确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明确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的因果关系。        

证据收集:全面收集对患者有利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手术记录、诊断报告等。        

赔偿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情况,合理主张各项赔偿项目和金额。        

协调沟通: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争取最大化的权益保障。

四、患者维权建议

在此类医疗纠纷中,患者应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保存全部诊疗资料:包括病历、诊断报告、手术记录、费用清单等。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医疗律师,获取法律建议。        

选择合法途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注意证据保全: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医患沟通记录、专家意见等。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患者造成终生遗憾,而通过法律途径追责,既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也能促使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水平,减少类似事故发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患者一定要选择专业、经验丰富的医疗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丰镇市医疗律师谈产后出血备血不足
下一篇:临城县医疗律师谈精子活力检测造假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