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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不到位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5-08|浏览量:5|来源:本站
抢救不到位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说明:抢救不到位导致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概述 李某,男性,43岁,因突发心脏病症状,于2023年5月1日送至某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患者入院后,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并建议进行急诊治疗。经过···
抢救不到位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抢救不到位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说明:抢救不到位导致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概述

李某,男性,43岁,因突发心脏病症状,于2023年5月1日送至某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患者入院后,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并建议进行急诊治疗。经过简短的诊断和确认,医院决定对患者实施冠脉介入治疗,但在进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及抢救措施不到位,导致患者病情急剧恶化,最终在抢救过程中死亡。

事件背景

李某在发病前无明显病史,仅偶尔有轻微胸痛症状。5月1日早晨,李某突感剧烈胸痛,家属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往医院。医院急诊科医师接诊后,初步判断为急性心肌梗死,病情较为严重。根据急诊科医生的建议,患者迅速被送入介入治疗室,准备进行冠脉介入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介入医生未能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治疗,导致了心脏骤停。尽管医护人员开始实施心肺复苏,但由于医院内部抢救设备老化、缺乏充分的抢救准备,以及医护人员的抢救不及时,患者最终未能抢救成功,于5月2日凌晨死亡。

医院过错分析

根据相关医疗法规与标准操作流程,医院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过错:

诊断延误与处理不当:急性心肌梗死是急症,要求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干预。虽然李某入院后立即接受了初步诊断,但诊疗过程中的延误,尤其是介入治疗前的准备不充分,导致病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缓解。

抢救措施不到位:医院在患者发生心脏骤停时,未能迅速启动有效的抢救程序。根据《医院急救管理规范》的要求,当病人发生心脏骤停时,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标准的心肺复苏(CPR)措施,确保抢救及时有效。本案中由于医院抢救设备存在老化问题,并且医护人员未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导致抢救效果大打折扣。

设备陈旧、设施不足:医院急诊科设备老化未更新,且抢救设备数量不足,未能提供充足的支持。这一设备问题直接影响了抢救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构成了医院在此事件中的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遵循依法行医、确保患者安全的原则。如果医院未尽到应有的医务责任,导致患者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的责任: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服务提供方,在治疗过程中有义务尽到最高标准的医疗注意义务和照顾义务。本案中,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处理病情,也未能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因此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过错比例:根据医院的过错情况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患者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抢救不及时、医疗设备老化和医护人员操作不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医院需承担过错责任,赔偿责任的承担应根据医院的过错比例以及其他客观因素来判定。按照此案情,医院应承担80%的责任,患者家属承担20%的责任(因患者自身未及时求医且病史不完全)。

赔偿金额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因李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医院先行支付,后由责任方承担。

死亡赔偿金:根据李某死亡时的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据通常是当地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以某市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结合李某家庭的实际情况,计算出的死亡赔偿金约为50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患者家属经历了丧失亲人的痛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司法实践,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本案中可判定为15万元。

误工费及丧葬费:由于患者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患者配偶的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丧葬费则根据当地的丧葬习惯与费用标准进行计算,预计误工费和丧葬费共计为5万元。

因此,医院应赔偿的总金额为:

医疗费用:医院已支付        

死亡赔偿金:50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误工费及丧葬费:5万元

合计:70万元

医院的过错责任比例为80%,因此医院应支付赔偿金额的80%,即56万元;患者家属承担20%的责任,需支付赔偿金额的20%,即14万元。

结论

本案中,医院在急救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医疗责任,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院的过错比例为80%,患者家属需承担20%的责任。最终,医院应赔偿患者家属70万元,其中医院承担56万元,患者家属承担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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