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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与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8-16|浏览量:0|来源:本站
【医疗纠纷律师】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其不仅仅是记录患者诊疗信息和过程的载体,也是发生医疗纠纷后进行诉讼、其他人身损害案件进行伤残以及伤情等鉴定的原始依据,···
病历书写与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医疗纠纷律师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其不仅仅是记录患者诊疗信息和过程的载体,也是发生医疗纠纷后进行诉讼、其他人身损害案件进行伤残以及伤情等鉴定的原始依据, 同时还是决定公民民事权利的证据。因此正确的书写以及修改病历具有非常重要的医学实践以及法律意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若医生在书写病历资料过程中,未按照要求修改病历,一旦被有关证据如文检鉴定证实病历存在添加或者修改,则该份病历资料将可能被推定存在伪造及篡改,即该份证据将丧失真实性及客观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即一旦因为医生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同时有相关证据证明该份病历资料存在添加及事后修改等,则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将可能推定医方存在过错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一)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四)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六)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因此,如何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预防病历书写不规范的出现,是医务管理工作的重重之重。高质量的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保护自己最根本的出发点,故医务人员必须重新审视病历在医学和法学上的价值,高度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其不仅是提高医疗质量的保障,也是从法律上保护自身的基本要求。

上海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象康法)是国内只专注于重大医患纠纷,为患方提供专家服务的医法维权平台,为患方提供医学专家鉴定专家法医学专家资深律师专业化调解或诉讼解决方案;为合作律师或律所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医法在线办案系统、医法知识库、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赋能服务。借助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打破医疗纠纷案件的传统运营模式,以专家平台远程服务,加上公司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平台运营机制,借助平台自有的专家及专业优势,通过各种蛛丝马迹还原案情真相,清晰界定诊疗过程中的责任,用司法程序和法律手段,尽全力的维护患方的权益。

公司前身为云南天外天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团队,经过五年的专业化发展,已处理上千起医疗纠纷案件,是国内处理医患纠纷数量领先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某省首次突破三甲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承当全责,在某省新生儿脑瘫案件中,突破鉴定责任,最终胜诉全责赔付538万金额,金额达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在2023年经过重组,将总部迁移到上海,成立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上海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成为医患纠纷案件中患者不二之选的专业维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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