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量:215|来源:药品条例
非法经营罪的定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的立案标准进行了规定,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⑴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 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⑶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4、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5、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1、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药品广告法
-
医疗事故尸检应注意什么,怎么进行···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
-
关于我国假药的定义是什么?
-
发生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
-
药品销售协议书
-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
-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
-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
-
护士条例
-
处方管理办法
-
缓解医患之间紧张关系的法律手段···
-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
-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关于药品变更生产企业名称和变更···
-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领《药品经营···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
-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