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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量:2|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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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二、受理;三、初次鉴定;四、补充鉴定;五、重新鉴定;六、复核鉴定;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八、出庭。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当积极与鉴定团队进行协作,无条件地向其提供关于受伤情况的详细信息、实物证明以及化验样品等相关资料,并必须坦诚面对鉴定人员的询问、深入调查及严谨检验。

2.在鉴定工作进行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提供伪造证据,因为此类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构成刑事罪行,更是要面临刑事责任处罚。

3.当事人务必注意未经授权不能私自篡改法庭医学鉴定报告的内容,否则将导致该鉴定报告成为无效文件。

4.若对于法庭医学鉴定给出的结论存在异议,有权利举请双方共同认同或者经过公安、司法机构依法指派的鉴定单位进行重新鉴定评估。

5.鉴定工作完成之后,当事人负责妥善保存和归还原先提交的所有材料、实物证据以及化验样品等,以便未来不时之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如需展开司法鉴定,则需要严格遵循如下程序环节:首先是委托阶段,其次是接纳阶段,第三步则为进行初次鉴定,紧接着是补充鉴定以及重新鉴定,最后是复核鉴定和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以及必要的出庭环节。在此过程中,专家鉴定组将全面深入地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引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起的作用,同时结合患者原有的疾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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