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大象资讯 >> 医疗纠纷地区词

巨鹿县医疗律师谈孕妇过敏史未录入系统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量:2|来源:大象康法
巨鹿县医疗律师谈孕妇过敏史未录入系统在医疗纠纷中,细节往往决定成败。巨鹿县一位孕妇因手术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导致医疗事故,而过敏史未被医院录入系统成为关键问题。案情概述孕妇李女士(化名)在巨鹿县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前···
巨鹿县医疗律师谈孕妇过敏史未录入系统


巨鹿县医疗律师谈孕妇过敏史未录入系统

在医疗纠纷中,细节往往决定成败。巨鹿县一位孕妇因手术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导致医疗事故,而过敏史未被医院录入系统成为关键问题。

案情概述

孕妇李女士(化名)在巨鹿县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术前检查显示她对某类药物严重过敏,但护士在录入系统时遗漏了这一信息。手术中,医生使用了该药物,导致李女士出现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抢救。虽生命无虞,但出现了严重的后遗症。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和保管病历资料,确保真实完整。医院未录入过敏史违反了这一规定。根据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病历资料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未如实记录可能影响责任认定。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若医疗机构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患者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结果

医院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总结

案例强调了医疗记录的严谨性。律师在处理类似纠纷时,会依据《民法典》要求医疗机构确保病历完整性,并对过失行为追究责任。提醒患者主动提供过敏史,保障自身安全。巨鹿县的案例为医疗机构敲响警钟,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左权县医疗律师谈废弃胚胎非法买卖
下一篇:巴林右旗医疗律师谈胎儿NT增厚未建议产前诊断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