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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病历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2-10|浏览量:2|来源:原创
封存病历 案情说明:封存病历引发的医疗纠纷 一、案件背景 张某(患者)于2023年8月1日因胸痛就诊于某市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经检查后,医生诊断张某为急性心肌梗死,建议住院治疗。张某被住院并开始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张某的病···
封存病历


案情说明:封存病历引发的医疗纠纷

一、案件背景

张某(患者)于2023年8月1日因胸痛就诊于某市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经检查后,医生诊断张某为急性心肌梗死,建议住院治疗。张某被住院并开始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张某的病情一度稳定,但在2023年8月5日,张某出现突发心脏骤停,医院及时采取了抢救措施,但最终未能挽救张某的生命。

张某的家属对医院的诊疗过程产生了质疑,认为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治疗,且存在医疗过失,导致张某死亡。在此过程中,家属要求查看张某的病历以了解详细的治疗情况,然而医院却以“病历正在封存”为由,未能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家属对医院封存病历的做法表示不满,并认为医院此举隐藏了关键信息,怀疑医院存在过失行为。

二、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病历封存是否合法及是否影响病历的真实性:医院未能及时提供患者病历,且以“封存”理由推迟提供,是否违反了《民法典》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院是否未能遵循医学常规,导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未能得到及时和适当的救治,从而引发了患者死亡。赔偿责任责任比例的认定:医院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是应当按比例承担责任,患者家属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比例的认定。       

 三、医院行为分析

医院封存病历的做法是否合规是本案争议的核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存病历,病历应当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疾病情况和治疗过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录患者的病历,并保存完整的病历。”由此可见,医院有义务保存并提供患者的病历,尤其是在患者家属要求查看时,医院应当及时提供。

本案中,医院未能及时向张某家属提供病历,并以“封存”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这一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病历作为患者医疗过程的完整记录,承载着患者诊疗的重要信息,是确定医疗过错与否的重要证据。如果病历被封存或未能及时提供,将影响对医院治疗过程的调查,也将使患者家属无法获得对医院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的关键信息。

四、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

根据医疗过失的判定标准,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常规和标准,是否存在延误或误诊等情况,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医疗过失。本案中,虽然医院在抢救过程中采取了措施,但患者的死亡是否由于医院的治疗失误,仍需要依据病历资料、专家意见及医疗标准进行详细分析。

若医院的病历能够及时提供且完整记录了张某的治疗经过,专家可以对医院的治疗措施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如医院未能提供病历,家属的索赔请求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五、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院在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责任是通过审查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学标准来确定的。如果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治疗、延误救治、用药不当等过错行为,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病历的封存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医院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已经构成了对患者知情权的侵犯,也可能影响患者家属对医疗过错的判断。

具体赔偿责任上,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医院应当依法承担患者死亡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医院的病历封存行为是出于隐瞒过失、规避责任的目的,法院可以认定医院对患者死亡承担较大责任。在没有有效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医院的过错责任比例可能会较高。

六、结论

医院未能及时提供病历,封存病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患者家属的知情权,并可能导致医疗过错责任的难以评估。因此,医院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并对病历封存的行为进行解释和整改。在赔偿金额方面,根据患者死亡的情况,家属可根据《民法典》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需根据法院判定的责任比例来确定。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其他明显的过失,赔偿责任的比例可能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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