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临床和司法鉴定专家分析论证会之神经外科案件疑难问题解析-【蒲军教授和司法鉴定权威专家洪仕君教授】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量:262|来源:西南医法![知名临床和司法鉴定专家分析论证会之神经外科案件疑难问题解析-【蒲军教授和司法鉴定权威专家洪仕君教授】](/static/upload/image/20240411/1712817743341333.jpg)
3月14日下午,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针对最近正在受理中的几起案件,特别召开了专家委员会,从临床医学和司法鉴定两个角度,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专业的评定。
特邀了医学领域的权威专家 蒲军教授和司法鉴定权威专家 洪仕君教授,对案件涉及的医学问题及司法鉴定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他们结合病历资料、专业的临床经验和临床司法鉴定经验,给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一、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案件探讨
孙迪律师分享的案件,患者是一位70岁的女性,2023年4月11日8点左右,患者在家中跌倒后感到头痛,并伴有恶心呕吐。家属发现后,立即将其送至A医院急诊科。
下午1点左右,患者因“突发头痛伴意识障碍5小时”被收入医院,诊断为椎动脉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性脑室出血等多项病症。
下午4点多,患者接受了右侧脑室穿刺术,随后转至介入室进行支架辅助栓塞术。在行“经导管颅内动脉瘤支架辅助栓塞术+脑血管造影术”时,因患者颈部血管病变,手术未能继续,医生建议转至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晚上8点半左右,患者出院。
4月12日凌晨,患者主诉“突发头痛1天”,以“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被收入B医院神经外科。在转院期间,患者多次呕吐,病情严重。
4月16日,医生计划于次日行“DSA+颅内AN栓塞术,备颅内支架置入术”。然而,4月17日下午,患者在麻醉前突然尖叫一声后陷入昏迷。医生判断为动脉瘤再次破裂出血,继续全身麻醉并手术,但术后患者病情持续恶化,出血继续。
4月17日晚上10点15分,患者自动出院,到家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死亡。
在对各份病历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后,孙迪律师特别引用了专家指南共识,提出了多个疑问,“1.造影导管通路选择是否恰当?2.造影是否符合规范?3.导丝导管无法到位系患者血管病变原因还是医生技术原因所致?或均有原因力?4.第二家医院术前没有行相关检查,对患者病情的评估完全依赖于前院的报告,11日的检查能否指导17日的手术?5.既然没有做术前检查,若早几天手术患者生存几率是否能增加?”等。专家们审阅病历资料后,逐一对各个问题进行了专业的解析,为案件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专业的意见。
二、脑梗死、脑出血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案件探讨
孙迪律师主办的又一起案件,患者60岁,2023年8月21日,患者因言语困难就医,诊断为大脑中动脉闭塞脑梗死并入院。当日下午,患者接受“经皮颅内动脉支架置入术+DSA全脑血管造影”,术中突发病情变化,左侧大脑中M2段分支造影剂外渗,考虑出血,经紧急处理后转入ICU。
8月22日,复查头颅CT显示左大脑半球颅板下及蛛网膜下腔多发条片状高密度影。同时,胸部CT检查发现双肺背侧胸膜下片状渗出影及索条。
患者在治疗期间,病情持续恶化。经过两个月的治疗,于10月1日不幸离世。尸检结果显示,患者死因符合脑梗死、术中脑出血,并发脑软化、肺部感染、肺淤血、肺水肿、肺实变、心肌缺血缺氧,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针对这个案件,孙迪律师和专家们对“手术时间的合理性”,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评估。专家们运用高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手术时间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并给出了专业的意见。通过专家的解读分析,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有力的医学证据,也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三、垂体腺瘤术后致残案件探讨
陈赛律师分享案件中的患者是一位65岁的男性。2022年4月29日,患者因身体不适,到县医院检查,经MRI检查诊断为鞍区巨大占位,垂体腺瘤可能性大。5月5日,患者因左眼视力进行性下降2年,入住某医院神经外科。
在经历一系列手术后,6月6日,患者出院。患者情况有所好转,但存在光反应迟钝、刺痛定位、GCS评分较低等问题,左侧肢体肌力Ⅳ级,右侧肢体肌力Ⅱ-Ⅲ级,双侧颜面、四肢针刺痛觉检查不合作。
出院后,患者转至当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陈赛律师从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角度,深入分析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争议焦点,对案件提出了疑问。“ 1.根据医方2022-5-9‘神经内镜下经鼻腔-蝶窦垂体病损切除术’手术记录,本案患者术中出血系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吗?2.医方在患者术中出血的处理是否符合诊疗规范?”,专家们对陈赛律师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针对案件的关键点和难点提出了专业性的分析意见,为案件的办理提供更加全面的医学依据理论。
四、神经内镜下术后需持续康复治疗案件探讨
廖云肖律师分享案件中的患者,因“视物模糊3+年”就诊,经过详细的医学检查,MRI垂体平扫+动态增强结果显示:鞍区占位,考虑垂体瘤伴少许出血,视交叉受累可能。
鉴于病情的严重性,患者于2023年3月30日接受了“神经内镜下经鼻腔-蝶窦垂体病损切除术+颅底病损切除术+气管内插管术”手术治疗。术后,患者需持续口服药物以改善微循环、预防癫痫,后期仍需进行康复治疗。
针对这个案件,廖云肖律师提出了两个疑问点,“1.术中出血能否认定为内镜直接剥离肿瘤与粘连的循环动脉导致的医源性损伤?2.患者继发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脑梗能否与本次手术关联?”针对这两个疑问,专家们不仅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解读,还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给出了应对方案,明确了案件办理的重点。
这次专家委员会的召开,不仅彰显了我团队对案件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我团队在业内的专业力量,给所受理的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专家团队的支持和保障。通过临床医学,司法鉴定,法律几个角度的深入解读和评定,案件的事实真相和法律定性得到了更加清晰和准确的揭示,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接下来,我们大象康法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