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行强制医疗的人如何看管?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量:14|来源:本站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精神疾病的,法院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对当事人实施强制医疗措施,对患有精神病的当事人进行治疗,那么强制医疗的人怎么看管?
强制医疗的人如何看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而看管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二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令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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