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 内科案例

【肠梗阻医疗纠纷】男婴出院8日后死亡,首诊医院因过错,赔25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7-09|浏览量:5|来源:本站
新生儿肠梗阻(是指新生儿肠腔内容物的正常运送受阻,导致部分或完全不能通过,引起全身性生理功能紊乱。发病率高于1‰,是新生儿急腹症的主要原因,也是围产期婴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案情简介】2019年12月18日,蒋某在A医院处进行待···
【肠梗阻医疗纠纷】男婴出院8日后死亡,首诊医院因过错,赔25万余元!

新生儿肠梗阻(是指新生儿肠腔内容物的正常运送受阻,导致部分或完全不能通过,引起全身性生理功能紊乱。发病率高于1‰,是新生儿急腹症的主要原因,也是围产期婴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18日,蒋某在A医院处进行待产,12月19日娩出一活男婴(患儿),12月22日01:55,患儿出现解暗红色大便,A医院新生儿医生进行会诊,当天9:58,患儿转入新生儿科进行治疗。

因患儿病情危重,当天转入B医院进行诊治,该院初步诊断新生儿肠梗阻、新生儿腹膜炎、脓毒血症,并分别于12月22日、12月24日行Ladds术+腹腔冲洗引流术及肠切除肠吻合+腹腔冲洗引流术

术中见原发黑坏死肠管弹性差,无生机肠管,切除了己坏死发黑肠管后余末端回肠约10CM。因患儿无存活希望,术后向患儿家属沟通病情及预后,12月25日,家属签字自动出院。

2020年1月2日,患儿去世。

图片.png


 

【维权过程】

孩子就这样没了,蒋某及其丈夫认为,A医院的医务人员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未及时发现病情并作出明确诊断,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延误治疗,造成孩子肠管坏死进而救治无望,最终死亡;而B医院在收到A医院的转院请求后,自行安排救护车往返,造成救治时效延长。患儿入院后又经过三个多小时才进行剖腹探查,进而再次错失救治时机。

于是,便将两家医院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蒋某申请对两家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与患儿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得出鉴定意见:A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儿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因素。B医院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综合实际情况和鉴定意见以后,法院酌定由A医院对患儿的死亡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蒋某及其丈夫各项损失合计255802元

二、驳回蒋某及其丈夫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律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经过鉴定,A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B医院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所以,A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B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小贴士】

正确判断肠管的生机十分重要,如在解除梗阻原因后有下列表现。则说明肠管已无生机:

1.肠壁已呈暗黑色或紫黑色;

2.肠壁已失去张力和蠕动能力,肠管呈麻痹,扩大、对刺激无收缩反应;

3.相应的肠系膜终末小动脉无搏动。

上海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象康法)是国内只专注于重大医患纠纷,为患方提供专家服务的医法维权平台,为患方提供医学专家鉴定专家法医学专家资深律师专业化调解或诉讼解决方案;为合作律师或律所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医法在线办案系统、医法知识库、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赋能服务。借助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打破医疗纠纷案件的传统运营模式,以专家平台远程服务,加上公司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平台运营机制,借助平台自有的专家及专业优势,通过各种蛛丝马迹还原案情真相,清晰界定诊疗过程中的责任,用司法程序和法律手段,尽全力的维护患方的权益。

公司前身为云南天外天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团队,经过五年的专业化发展,已处理上千起医疗纠纷案件,是国内处理医患纠纷数量领先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某省首次突破三甲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承当全责,在某省新生儿脑瘫案件中,突破鉴定责任,最终胜诉全责赔付538万金额,金额达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在2023年经过重组,将总部迁移到上海,成立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上海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成为医患纠纷案件中患者不二之选的专业维权平台。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骨科医疗纠纷】腰部疼痛入院治疗,手术后第二日忽然死亡!医院赔33万余元!
下一篇:【术后伤残】甲状腺术后声带麻痹,成九级伤残!医院赔18万余元!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