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刑法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量:236|来源:药品条例
药品刑法
药品中关于刑法的相关规定较多,一般情况下,只有危害较大、情节严重的才会触犯《刑法》。
一、关于假药的刑法规定
刑法中所称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假药,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关于劣药的刑法规定
刑法中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劣药,则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三、非法经营药品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药品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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