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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医院被判承担80%责任!赔偿37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8-16|浏览量:0|来源:本站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臂丛神经根牵拉损伤,引起上肢运动障碍。常见于难产、臀位、肩娩出困难的新生儿。过度牵拉上肢,可造成臂丛神经过度牵拉受损,多见于足月大于胎龄、体重偏大的胎儿。【案情简介】2018···
【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医院被判承担80%责任!赔偿37万余元!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臂丛神经根牵拉损伤,引起上肢运动障碍。常见于难产、臀位、肩娩出困难的新生儿。过度牵拉上肢,可造成臂丛神经过度牵拉受损,多见于足月大于胎龄、体重偏大的胎儿。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24日,汤某因足月临产,到A医院待产。A医院给汤某做了检查,初步诊断为:孕3产1,孕402/7周,纵产式,右枕前位,临产。

2018年12月25日11:00,患者出现规律腹痛,持续30秒,间隔3-4分钟。汤某及其丈夫共同或分别签署《分娩告知书》《阴道分娩同意书》《入院沟通》《产后沟通》《出院沟通》等材料。

2018年12月24日13时50分,汤某自然分娩一男婴(即马某),产后诊断:孕3产2,孕402/7周,纵产式,右枕前位,自然分娩,巨大儿,肩难产。治疗原则:产后给予促进子宫收缩、抗炎等对症治疗。新生儿左侧手臂暂制动,一周后功能锻炼,必要时专科治疗。

当天晚上,马某因出现“呼吸急促、心率波动、血样波动”等病情,在A医院护士的陪同下,到B医院诊治,初步诊断为:巨大儿、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呼吸困难待查,不排除湿肺可能,建议住院观察。

2018年12月25日,马某前往C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炎新生儿窒息、巨大儿、左侧臂丛神经不全损伤,共住院14天。2018年12月27日,汤某从A医院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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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马某又多次前往D医院治疗,但一直未见好转......

2019年10月10日,A医院与汤某达成《协议书》一份,内容是双方形成合作关系,由A医院帮助代售汤某经营的营养食品,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随后,因为该协议未履行,汤某及其丈夫便将A医院诉至法院。


【维权过程】

2019年,汤某与A医院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A医院在汤某分娩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其过错与马某左臂丛神经损伤的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责任程度、康复年限及费用、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进行鉴定。

得出鉴定意见:A医院对汤某的分娩行为存在过错;A医院的过错与汤某之子马某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A医院的过错程度为主要责任;马某康复期限为2年,结合XX省医疗机构一般收费情况,建议每月的康复费用为8000元;马某护理期限为2年;马某营养期以60天为宜。

另外,A医院还存在未如实记录的过错。综合考虑过后,酌定A医院承担80%的责任比例。


【司法裁判】

根据相应的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A医院赔偿马某医疗费、交通费、异地就医门诊伙食补助费、陪同人员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房屋租金等共计370,154.40元

后续,马某不服判决,又向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过程中,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律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本案中,有一个争议的焦点,那就是案涉病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的问题。马某认为病历存在伪造、篡改,但是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时,使用的鉴定材料既有A医院提供的案涉病历,又有马某提供的相关诊疗资料,在双方共同自愿委托的前提下,应推定双方对各自提交鉴定材料的认可。

因此,对于案涉病历中部分记录的时间存在错误,相关诊疗事实没有如实记录的行为,可以说是不合规范,但不能据此认定病历被伪造、篡改。


【小贴士】

病历的伪造、篡改,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就诊时候一定要注意:

1.伪造患者或家属的签名;

2.伪造家属拒绝配合治疗;

3.伪造其他医生及上级医生签名;

4.伪造、篡改病程记录;

5.伪造护理记录;

6.伪造医患沟通记录;

7.伪造病情告知书;

8.伪造病人的症状、体征;

9.伪造治疗措施。

上海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象康法)是国内只专注于重大医患纠纷,为患方提供专家服务的医法维权平台,为患方提供医学专家鉴定专家法医学专家资深律师专业化调解或诉讼解决方案;为合作律师或律所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医法在线办案系统、医法知识库、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赋能服务。借助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打破医疗纠纷案件的传统运营模式,以专家平台远程服务,加上公司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平台运营机制,借助平台自有的专家及专业优势,通过各种蛛丝马迹还原案情真相,清晰界定诊疗过程中的责任,用司法程序和法律手段,尽全力的维护患方的权益。

公司前身为云南天外天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团队,经过五年的专业化发展,已处理上千起医疗纠纷案件,是国内处理医患纠纷数量领先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某省首次突破三甲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承当全责,在某省新生儿脑瘫案件中,突破鉴定责任,最终胜诉全责赔付538万金额,金额达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在2023年经过重组,将总部迁移到上海,成立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上海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成为医患纠纷案件中患者不二之选的专业维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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