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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手术后喉返神经损伤、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永久性低钙血症,医院赔57万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量:16|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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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手术后喉返神经损伤、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永久性低钙血症,医院赔57万

甲状腺手术后喉返神经损伤、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永久性低钙血症,医院赔57万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9日,王某因发现左甲状腺肿块长大1年,至A医院就诊,入院诊断为:左甲状腺物性质待查:甲状腺癌?诊疗计划:耳鼻喉科二级护理,普食;完善相关检查;择期行左甲状腺次全切除、颈部淋巴结清扫术。

11月11日9时13分,王某签字确认《手术同意书》。

11月13日,A医院对王某行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功能性颈淋巴结清扫术+邻近皮瓣修复术,手术记录显示如下手术经过:……自甲状腺下极向上分离外科被膜……分离出喉返神经并仔细保护……切除左甲状腺……冰冻病检报告:甲状腺乳头状癌……切除后冰冻示转移癌……术中见肿块侵犯喉返神经,切除喉返神经颈段,左侧梨状窝处有破损。术中冰冻切片示:左甲状腺乳头状示,左三区间乳头状癌转移。术后病检结果:左甲状腺乳头状癌,被膜侵犯(-)、神经侵犯(-),周边伴少许甲状旁腺组织,淋巴结见癌转移。

2022年1月25日,王某出院,住院77天。出院诊断为:左甲状腺恶性肿瘤乳头状癌、咽瘘、低钙血症、细菌性肺炎、左侧胸腔积液、低色素性小细胞性贫血、低钙血症。出院医嘱为:1、注意休息,加强营养;2、继续按医嘱服用维D2磷葡钙片、阿法骨化醇软胶囊;3、建议一月后复查;4、不适随诊。

2月2日,王某因突发抽搐晕厥10分钟,至B医院就诊,2月4日出院,出院诊断:1、低钙血症;2、甲状腺Ca术后;3、轻度贫血。

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王某多次前往C医院就诊治疗,主要诊断为低钙血症。

【维权过程】

双方发生争议后,王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对A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对A医院诊疗行为分析如下:

根据医方手术记录内容,医方在已经分离出喉返神经并仔细保护的情况下,切除左甲状腺,并将切除组织送冰冻病检,病检结果报告示:甲状腺乳头状癌,在病检结果回报后医方认为肿块侵犯喉返神经,并切除喉返神经颈段,不符合逻辑,且术后病检报告提示神经侵犯(-)。因此,被鉴定人喉返神经损伤及左侧梨状窝破损多与医方术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操作不精细有关。

同时,根据医方手术记录:医方术中未探及可见的甲状旁腺,也未见行甲状旁腺保护措施(如纳米炭甲状旁腺负显影保护,虽然为自费项目,但未见医方术前告知患者),切除的标本未寻找是否有误切甲状旁腺的可能,如标本中发现误切的甲状旁腺,亦应行种植。术后病检报告示:送检组织周边伴少许甲状旁腺组织,证实确实存在误切。此后在其他医院复诊均诊断低钙血症。因此,医方甲状腺术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误切甲状旁腺,致被鉴定术后出现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永久性低钙血症,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A医院在对王某的诊疗过程中,术前告知欠充分,术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致喉返神经损伤、误切甲状旁腺及左侧梨状窝破损,存在过错。其过错与王某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致永久性低钙血症、左侧喉返神经损伤、左侧梨状窝破损后咽瘘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

王某多次检测中数值最低的血钙浓度为1.35↓mol/L。换算为5.41mg/dl,属于重度甲状旁腺功能损害。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5.1.2)条、第5.10.3.3)条规定,王某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构成五级伤残,其左侧喉返神经损伤后存在声嘶构成十级伤残。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王某患甲状腺恶性肿瘤乳头状癌;咽瘘;低钙血症术后遗漏喉返神经损伤伴声音嘶哑术后评定为伤后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50日、营养期60日。

综合以上析判,法院对鉴定意见认为A医院的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予以采信,结合上述法院查明的情况及王某的伤残等级,酌定A医院对王某的医疗过错损害后果承担65%的责任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某因医疗损害造成的损失570206.57元;

二、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小律释法】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伤残系数指十级至一级伤残按照10%-100%,每升一级递增10%。

那么,当存在多处损伤,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呢?

多处损伤与一处损伤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只是多处损伤按最高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指数,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一个附加赔偿指数,但总和不得超过100%。十级到一级附加赔偿指数一般为1%-10%,每增加一级递增1%。

在本案中,王某一处为五级伤残、一处为十级伤残,核定伤残系数为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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