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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纠纷】狸猫换太子?医院随意更换胸部假体品牌,“整”出一堆麻烦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7-25|浏览量:1|来源:本站
对于“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一直以来大家都十分厌恶。很多人都以为,这种行为只会出现在“菜市场”,可没想到,手术台上竟然也有这样的操作。【案情简介】一直以来,李某对自己的身材不是十分满意。于是,便到了某美容机构接受了隆胸修···
【医美纠纷】狸猫换太子?医院随意更换胸部假体品牌,“整”出一堆麻烦

对于“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一直以来大家都十分厌恶。很多人都以为,这种行为只会出现在“菜市场”,可没想到,手术台上竟然也有这样的操作。

【案情简介】

一直以来,李某对自己的身材不是十分满意。于是,便到了某美容机构接受了隆胸修复术。

可是,手术结束后,李某不仅没能得到自己期待的效果,还被诊断为“右乳房假体破裂?乳房偏大”。

随后,李某进行了手术治疗。治疗的过程中,李某才发现,原来医院为自己植入的假体与合同里约定好的品牌并不一致。而且,该假体还来源不明,无法证明产品质量合格。

一气之下,李某便将美容机构告上了法庭。要求美容机构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某鉴定机构对假体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但是因为美容机构无法提供假体产品识别码,再加上该假体已经停产,不能提供足够的样本数量,导致无法鉴定。

【司法裁判】

最后,综合考量各项证据后,法院审理认为,美容机构在没有征得李某的同意下擅自更换假体品牌,且无法证明使用的假体质量是合格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美容机构退还李某假体植入的费用,以及赔偿李某因植入来源质量不明的假体后出现问题,更换假体所支出的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小律释法】

假体,医学上称修复体,是一种替代人体某个肢体、器官或组织的医疗器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本案中,美容机构为李某植入的假体,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假体产品识别码、无法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李某植入后,造成了身体上的损害,故美容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贴士】

假体隆胸的危害,与假体的材料有很大的关系。既然选择了假体隆胸,那么在术前,应该对隆胸手术及过程进行正确且全面的了解,选择正规的产品、专业的医生。千万不能为了一时便宜,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

当然,美容机构也要严格规范好自身,使用来源明确、质量合格的医疗美容产品,保障所使用医疗美容产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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