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 骨科案例

赔38万!45岁男子扭伤腰部入院治疗,后心包积血致心脏压迫死亡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量:9|来源:本站
undefined
赔38万!45岁男子扭伤腰部入院治疗,后心包积血致心脏压迫死亡

赔38万!45岁男子扭伤腰部入院治疗,后心包积血致心脏压迫死亡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31日下午,郭某在工作中搬重物时,不慎扭伤腰部,当即感腰痛伴右下肢胀痛麻木,随即被送到A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急性腰扭伤;2、腰椎间盘突出症;3、高血压3级。

入院胸部CT提示心影增大,心电图提示S7-T段改变、不完全右束支传导阻滞。入院后多项化验结果异常,血压持续升高。

后郭某经A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2日上午8时17分被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经诊断为:1、猝死;2、疑似大面积心肌梗死。

经郭某家属、A医院双方共同协商,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名义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郭某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得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郭某死亡原因为粥样硬化之主动脉根部内膜破裂后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形成,并发生右室前壁破裂出血,引起心包积血致心脏压迫而死亡。

后续,郭某家属、A医院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所对郭某与A医院的医疗损害进行法医学鉴定,该鉴定书认为,A医院医生没有充分考虑到患者病情,鉴别诊断不全面,临床诊断出现漏诊,没有及时发现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使得患者丧失了可能存在的救治机会,存在医疗过错。

遂作出以下鉴定结论:被鉴定人郭某因为粥样硬化之主动脉根部内膜破裂后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形成,并发生右室前壁破裂出血,引起心包积血致心脏压迫而死亡,A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漏诊,使得患者丧失了可能存在的救治机会存在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建议为轻微到次要原因左右。


【维权过程】

后郭某家属、A医院就相关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郭某家属便将A医院诉至法院。

根据郭某家属提交的住院记录和护理记录单可知,郭某入院时即被诊断为高血压三级,后在住院期间存在血压持续增高以及多项检测项目指标异常的情况,对此症状A医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仅是告知患者,嘱其卧床注意休息,保持情绪平稳,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其进一步进行检查和请相关科室会诊,因此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使得患者丧失了可能存在的救治机会,最终因主动脉夹层被漏诊引发死亡。

综上,法院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结合就诊时郭某自身的身体状况、医疗风险、A医院的诊疗过程、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因素,综合判定对于郭某家属的各项损失,A医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83842.28元;

二、驳回郭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律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是否需要担责,一要考虑医疗机构的专业能力水平,即医院级别以及医疗机构所在地域的医疗水平;二是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本案中,郭某入院后多项化验结果异常,血压一直持续升高,医院没有重视。A医院疏忽大意的诊疗行为与郭某最终的死亡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颈椎术后致二级伤残,医院因过错赔54万余元
下一篇:赔23万!腰椎术后腓总神经损伤,导致腿部无法正常行走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