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隆胸失败,修复后反倒更加严重!医院赔14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7-31|浏览量:5|来源:本站
2017年9月2日,杨某因“乳房形态不佳”,到美容医院就诊。当日住院,入院诊断为:小乳症。9月2日中午,杨某在全麻下行“假体隆乳术”。9月5日,杨某出院,住院3天。术后,杨某发现右侧乳房假体较左侧低。在与美容医院沟通无果后,便找到了···
隆胸失败,修复后反倒更加严重!医院赔14万余元!

2017年9月2日,杨某因“乳房形态不佳”,到美容医院就诊。当日住院,入院诊断为:小乳症。

9月2日中午,杨某在全麻下行“假体隆乳术”。9月5日,杨某出院,住院3天。术后,杨某发现右侧乳房假体较左侧低。在与美容医院沟通无果后,便找到了医调委。

2018年5月7日,在医调委主持调解下,杨某和美容医院达成协议:1.美容医院请专家胡某应用“XXX”XX系列250CC假体给杨某进行修复手术,免除修复手术费60000元,免除修复假体材料费160000元,免除杂费、麻醉费用5000元,择期进行手术;2.该修复手术为杨某解决以下问题:⑴改善杨某两边乳房高低不对称问题;⑵应杨某要求,为改善丰胸手感问题,适当增加其乳房丰满度,由其自选乳房假体,增大其乳房假体型号(原假体235CC);⑶尽量改善杨某术后疤痕问题,如果术后仍觉疤痕明显,后期美容医院可以免费为杨某进行激光祛疤治疗;⑷杨某认为后续如果有必要进行自体脂肪填充,可以来美容医院处协商,协商是否能进行以及进行后的效果问题。

2018年5月18日,杨某再次入美容医院行修复术。入院诊断:假体丰胸术后。当日,在全麻下行取胸部假体材料假体丰胸术。第二次术后,双侧乳房下皱襞疤痕向上轻微牵扯、凹陷,影响双乳外观。

本以为修复后就能变好,没想到还是这样。杨某认为丰胸手术失败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在和美容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没有得到回复后,杨某便将美容医院诉至法院。

图片.png


【维权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申请对美容医院的本次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责任程度及本次医疗行为是否有损害后果、损害后果造成的伤残等级、所需护理人数及护理时间、误工期、营养期、后期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

2019年12月3日,A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1)美容医院在对杨某的诊疗过程中,切口瘢痕处理不彻底,与目前双乳下皱襞疤痕向上轻微牵扯、凹陷,影响双乳形状之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为主要原因;(2)杨某不构成伤残;(3)建议杨某手术修复双侧乳房下皱襞切口瘢痕,预计费用20000元(不含乳房假体)或以实际需要计算。自体脂肪填塞乳房之效果及费用因个体差异存在不确定性,建议以实际需要确定;(4)杨某误工期评定为200日,1人护理45天,营养期评定为30日。

结合病历资料、双方当事人陈述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考虑杨某目前的损害后果,一审法院认为美容医院对本次医疗损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确定由美容医院承担90%的责任比例。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也作出了判决:美容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某各项赔偿款142233元

后续,杨某不服判决,遂又发起上诉。但法院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交新证据。法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维持原判。

 

【小颜释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精神抚慰金的认定是有标准的,不能想要多少是多少。

一审法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的。

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其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本案中,杨某在胸部手术后虽未构成伤残,但未达到手术预期之效果,且对杨某双乳造成了疤痕及变形的损害,导致杨某心理受到较大损害。一审法院判定美容医院赔偿杨某4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认定并无不当。

 

【小贴士】

医学美容属于医疗范围,大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规范的机构。在手术前,双方最好拟定合同,建立一个客观标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后各执一词。

上海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象康法)是国内只专注于重大医患纠纷,为患方提供专家服务的医法维权平台,为患方提供医学专家鉴定专家法医学专家资深律师专业化调解或诉讼解决方案;为合作律师或律所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医法在线办案系统、医法知识库、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赋能服务。借助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打破医疗纠纷案件的传统运营模式,以专家平台远程服务,加上公司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平台运营机制,借助平台自有的专家及专业优势,通过各种蛛丝马迹还原案情真相,清晰界定诊疗过程中的责任,用司法程序和法律手段,尽全力的维护患方的权益。

公司前身为云南天外天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团队,经过五年的专业化发展,已处理上千起医疗纠纷案件,是国内处理医患纠纷数量领先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某省首次突破三甲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承当全责,在某省新生儿脑瘫案件中,突破鉴定责任,最终胜诉全责赔付538万金额,金额达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在2023年经过重组,将总部迁移到上海,成立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上海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成为医患纠纷案件中患者不二之选的专业维权平台。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流产死亡】女子人工流产手术后死亡!两家医院因诊疗过错,共计赔偿56万余元!
下一篇:【眼科医疗纠纷】眼睛手术后药物过敏死亡,医院赔偿24万余元!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