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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赔10万余元!静脉留置针塑料导管脱落,医院紧急处理后未取出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量:210|来源:本站
赔10万余元!静脉留置针塑料导管脱落,医院紧急处理后未取出静脉留置针(Vein Detained Needle),是由不锈钢的芯,软的外套管及塑料针座组成。穿刺时将外套管和针芯一起刺入血管中、当套管送入血管后,抽出针芯,仅将柔软的外套管留在血···
【医疗过错】赔10万余元!静脉留置针塑料导管脱落,医院紧急处理后未取出

赔10万余元!静脉留置针塑料导管脱落,医院紧急处理后未取出

静脉留置针(Vein Detained Needle),是由不锈钢的芯,软的外套管及塑料针座组成。穿刺时将外套管和针芯一起刺入血管中、当套管送入血管后,抽出针芯,仅将柔软的外套管留在血管中进行输液的一种输液工具。


【案情简介】

2014年2月15日,饶某因“停经40+2周,要求剖宫产”入住A医院。入院后安置静脉留置针,并于2015年2月16日行剖宫产术产出一男婴。术后第一天,静脉输液后不久,发现静脉留置针塑料导管脱落,A医院紧急处理后未取出导管。

2月28日,饶某行胸部(CT)平扫检查,CT诊断报告显示:左肺下叶外基底段肺动脉分支内异物。A医院出具一份《关于对饶女士的综合评估意见》,其中对关于留置针导管脱落滞留体内评估意见为:

1、根据院内专家讨论及院外专家会诊意见,均认为脱落导管与该处肺动脉分支血管内径相匹配,位置相对固定,发生近期及远期并发症的概率较小,不会影响肺循环及气体交换,不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2、就技术层面而言,根据院内专家讨论并结合多位专家会诊意见,认为采取保守措施是目前最佳处理方案,患者可留院观察,亦可出院返回家中动态观察,定期来院复查等,根据不同情况适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3、若患方有其他想法或要求(如手术取异物等非保守治疗措施),涉及相关治疗费用,院方将积极配合。对于心理评估意见,依据病史及精神检查目前患者可诊断为:焦虑状态;患者可出院在家中调理,如有需要可预约安排心理咨询及矫治。

2014年3月11日,饶某出院。


【维权过程】

患者家属认为,留置针导管进入饶某体内,并滞留至饶某肺部,是因为工作人员极端不负责任且专业能力不达标造成的。因为未能协商妥当,饶某便把A医院、案涉留置针所属单位诉至法院。

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

1、A医院对饶某静脉留置针脱落进入血管后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2、A医院的医疗过错与饶某目前导管留置于肺部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60%。

后续,针对案涉留置针的质量问题,饶某向法院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后以未能选定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由撤回该申请。

综合考虑鉴定意见和实际情况后,法院酌定A医院对饶某的损害后果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限A医院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饶某102460元。

二、驳回饶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损害司法解释》对于涉及医疗产品责任的医疗侵权纠纷,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进行了细化,更便于实现操作登记。也就是说,发生此类事件,问题医疗产品的销售商、生产商和医疗机构,我们可以挑一个起诉,也可以都起诉。

在本案中,饶某就选择了对医院和医疗产品的销售商进行起诉。


【小贴士】

1.使用静脉留置针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及局部情况。

3.对使用静脉留置针的肢体应妥善固定,尽量减少肢体的活动,避免被水沾湿。

4.每次输液前先抽回血,再用无菌的生理盐水冲洗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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