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 产科案例

【产后感染】病情反复致子宫次全切!医院赔24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量:220|来源:本站
产后感染,病情反复致子宫次全切!医院赔24万余元医学注释:产褥感染是指分娩时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感染,引起局部和全身的炎性应化。发病率为1%~7.2%,是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案情简介】2020年11月17日,郭某因下腹疼痛,入住···
【产后感染】病情反复致子宫次全切!医院赔24万余元

产后感染,病情反复致子宫次全切!医院赔24万余元

医学注释:产褥感染是指分娩时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感染,引起局部和全身的炎性应化。发病率为1%~7.2%,是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17日,郭某因下腹疼痛,入住A医院产科进行治疗,经诊断为瘢痕子宫、36周妊娠LOA待产等,11月20日,A医院对郭某实施下段剖宫产+盆腔粘连松解术,于当日生产一男婴。

生产过后,郭某因产后感染导致病情反复,经郭某及其家属同意,12月5日,A医院决定为郭某办理出院,并转上级医院治疗。出院诊断为瘢痕子宫、孕5产2,36+4周妊娠LOA剖宫产、早产、胎盘粘连、产后出血、脐带假结、盆腔粘连、产褥感染、产褥期轻度贫血等。

出院当天,郭某在B医院产科入院治疗,诊断为产褥感染、剖宫产术后、产后出血、贫血(中度),经治疗后,郭某仍持续发热,病情复杂危重。

12月11日,B医院对郭某实施剖腹探查术+子宫次全切除术,并继续治疗,但后续郭某仍反复发热,故B医院于2021年1月3日为郭某办理出院。

1月4日,郭某到B医院血液内科继续入院治疗,诊断为嗜血细胞综合征(继发性)、子宫感染、子宫次全切除术后等。经治疗后,郭某仍反复发热,郭某家属于2月2日要求出院。B医院将出院感染加重风险告知郭某及家属后,其仍坚持出院,故B医院于2月2日为郭某办理出院。

郭某陈述,其在B医院出院后,经自行在某药房服用中药治疗一月余后康复。

【维权过程】

生个孩子,结果反复感染,不断治疗。郭某怀疑,两家医院在诊疗的过程中出了问题。于是,便把A、B医院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A医院对郭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郭某的损害后果(子宫次全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方过错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B医院对郭某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郭某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伤残;郭某误工期限为90日、护理期限为住院期间,营养期限为住院期间。

综合考虑鉴定意见和实际情况后,法院酌定A医院承担50%的责任比例。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郭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41261.86元;

二、驳回郭某其余诉请。


律师释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本案中,郭某为七级伤残,按照40%的系数进行赔偿。


【小贴士】

产褥感染应积极处理,切勿耽搁时机,否则病情加剧随时可致患者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治疗原则是抗感染,辅以整体护理、局部病灶处理、手术或中药等治疗。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上一篇:【医疗过失】产妇产后出现羊水栓塞,孩子也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赔76万余元
下一篇:【医疗过错】产妇羊水栓塞,入院2天后死亡!赔偿25万余元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