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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案例】脑膜炎当成发烧治,1岁患儿错失救治机会!医院赔18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7-05|浏览量:0|来源:本站
【亲办案例】急性细菌性脑膜炎(也称为化脓性脑膜炎),临床上简称化脑,是各种化脓性细菌引起的脑膜炎症,部分患者病变累及脑实质,本病是儿科,尤其是婴幼儿时期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案情简介】2019年11月25日8时54分,李某至···
【误诊案例】脑膜炎当成发烧治,1岁患儿错失救治机会!医院赔18万余元!

【亲办案例

急性细菌性脑膜炎(也称为化脓性脑膜炎),临床上简称化脑,是各种化脓性细菌引起的脑膜炎症,部分患者病变累及脑实质,本病是儿科,尤其是婴幼儿时期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25日8时54分,李某至A医院急诊内科就诊。主诉有 1 天发热史,A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后,诊断为感染性发热,给口服药物对症治疗后,由家属抱离院。

11月25日22时22分,李某因“发热1天,嗜睡精神差半天,发现面色肢端青紫3小时”,至A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入院后立即送至抢救室,急诊抢救后于11月25日23时45分球囊给氧下护送入PICU,继续抢救至11月26日00时25分,李某自主心率、呼吸仍未恢复,双瞳孔散大,肛门括约肌松弛,大动脉搏动消失,心电监护呈一条直线,临床死亡。

死亡诊断为:(1)脓毒性休克;(2)呼吸、循环衰竭;(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4)血小板减少危象;(5)发热、反应差原因待查(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经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李某系患化脓性脑膜炎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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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过程】

好好的孩子,因为发烧,就这么没了。李某一家实在难以接受。他们想知道,孩子的死亡后果,到底是不是因为医院的不重视。怀揣着疑问,他们找到了我们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

我们依照惯例,对病历资料进行了评估,发现医院在诊疗的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A医院对李某提供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的大小;A医院是否尽到说明义务、取得患儿或者患儿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等事项进行鉴定后,得出鉴定意见:

1.A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检查不完善,对病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的过错,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与被鉴定人李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加重因素,起轻微作用,建议过错参与度为20%以下。

2.A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儿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考虑到李某死亡原因系其自身所患疾病,患者年龄小、就诊时症状不典型、早期诊断难度大、且病情发展快、再次就诊时机晚、病情危重、预后差等因素,法院酌定由A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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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李某父母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89508.32元

二、驳回李某父母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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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A医院在李某第一次就诊时未对李某进行留院观察、未进行详细检查,查清发热病因,导致患儿丧失及时治疗机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贴士】

脑膜炎的症状和感冒非常相似,但是对孩子的健康影响却比感冒大得多。判断孩子是否患上脑膜炎,可以观察看看是否有这几点:

1.头部发生肿胀;

2.出现身体僵硬、无力、发冷的现象;

3.皮肤上出现皮疹;

4.食欲发生改变;

5.呼吸加速。

脑膜炎会让孩子出现呼吸加速,甚至呼吸困难的情况,这种情况非常危险,一旦发现,一定要将孩子及时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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