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术后出血】女子肺结节术后继发性胸腔出血死亡,医院赔偿63万余元!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5-07-09|浏览量:0|来源:本站
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它不是并发症或继发症,也不是继发的生理功能紊乱,因而不同于上述直接死因,且大多数根本死因能在国际疾病分类中查到,我国不少人也习惯上称其为主要死因。【案情···
【术后出血】女子肺结节术后继发性胸腔出血死亡,医院赔偿63万余元!

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它不是并发症或继发症,也不是继发的生理功能紊乱,因而不同于上述直接死因,且大多数根本死因能在国际疾病分类中查到,我国不少人也习惯上称其为主要死因。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8日15:31,张某因病入住A医院,初步诊断为右肺下叶占位、右肺上叶结节、双肺炎入院后,进行抗炎治疗及相关检查,做相关术前准备,于6月10日下午进行胸腔镜下右肺下叶背段切除术十淋巴结清扫。

6月11日10:54分,张某出现呼吸困难、意识丧失,于6月11日12:03死亡。

张某死亡后,家属与A医院于6月11日签订《授权委托书》,共同委托a鉴定中心对张某尸体进行解剖,对张某死亡原因、A医院在对张某生前诊疗过程中是否存有过错,及与张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是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得出鉴定意见1:张某系气管、支气管食糜堵塞致窒息死亡为直接死亡原因,肺结节术后继发性胸腔出血为根本死亡原因。

鉴定意见2:A医院在对张某生前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其死亡原因与A医院过错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主要作用。

结合张某病情、治疗经过,以及A医院对张某医疗行为中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A医院承担80%的责任比例。

图片.png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张某家属赔偿款637330元

二、驳回张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后续,A医院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法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法院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律释法】

在本案中,有一个争议的焦点,就是A医院申请对本案重新鉴定,为什么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案涉鉴定意见经双方共同委托进行,a鉴定中心及鉴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明确、客观真实,具有证明效力,应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小贴士】

肺结节手术可能有麻醉意外、出血、血气胸、神经损伤、呼衰、肺功能下降、肺栓塞等风险,术前一定要充分做好准备,评估好是否能进行手术治疗、有无手术指征及手术禁忌症等。

上海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象康法)是国内只专注于重大医患纠纷,为患方提供专家服务的医法维权平台,为患方提供医学专家鉴定专家法医学专家资深律师专业化调解或诉讼解决方案;为合作律师或律所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医法在线办案系统、医法知识库、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赋能服务。借助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打破医疗纠纷案件的传统运营模式,以专家平台远程服务,加上公司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平台运营机制,借助平台自有的专家及专业优势,通过各种蛛丝马迹还原案情真相,清晰界定诊疗过程中的责任,用司法程序和法律手段,尽全力的维护患方的权益。

公司前身为云南天外天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团队,经过五年的专业化发展,已处理上千起医疗纠纷案件,是国内处理医患纠纷数量领先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某省首次突破三甲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承当全责,在某省新生儿脑瘫案件中,突破鉴定责任,最终胜诉全责赔付538万金额,金额达全国同类案件之最。在2023年经过重组,将总部迁移到上海,成立大象康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托上海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成为医患纠纷案件中患者不二之选的专业维权平台。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肠梗阻医疗纠纷】男婴出院8日后死亡,首诊医院因过错,赔25万余元!
下一篇:【输液死亡】自行委托鉴定不作数?患者输液后死亡,医院因过错赔偿12万余元!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